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
习惯,平常的行动举止,也扭扭捏捏的,这种形态就和过去的太监差不多了。至于老太监的行动,则像穿上男装的老太婆一般。
《三代见闻录》中有“内侍”一节,今录于此:
太监俗名为老宫,而面称则尊之为公公,皆天津三河县籍,多水患以致地瘠人贫,不易为生,遂不惜而出此途。例由内务府挑选,皆自幼净身,其势则腊而藏之,及该人毙时,如欲得全尸以葬,则须以重金购之。凡太监自愿入宫当差,然后分别投师父,依其教习,相当期间后,始能合规矩应承。盖宫内各事虽皆分任专责,然一举一动皆有定则,不可逾越。例如理发一事,外间皆以左手抚头,右手持刀而剃;宫内仅准以一手持刀而剃,盖王者之头颅不得触犯,则其练习之困难,可见一斑。清初未入关时并无内侍,及入关后鉴于明朝亡于内侍,故对于内侍管制特严。
我在《京都杂事记》中,查到一段清代的记载,牵涉薛福成的《庸庵笔记》,说的是安德海私自出宫,被丁宝桢就地正法,中间还说到安德海曾经阉割而未净。
安德海之狱,为清季宫闱隐事,传说异闻甚多。安为直隶南皮人(凡太监一业,多数由直隶河间、献县、南皮等处的人充任,视为专业),传说入宫未曾净身,因得慈禧后的欢心,渐渐骄纵起来。恭亲王奕罢议政王权,即为安所中伤。同治八年(1869),安德海奉慈禧后命赴广东,被山东巡抚丁宝桢奏发,奉旨就地正法。
据薛福成《庸庵笔记》云:
其秋,安德海果出都,公(丁宝桢)即奏闻。奉上谕:丁宝桢奏太监安德海矫旨出都,舟过德州,僭无度,招摇煽惑,声势赫然,着直隶、山东、江苏总督巡抚迅遴干员,严密擒捕,捕得即就地正法,毋许轻纵。而丁公初具疏时,闻德海已南下,亟檄知东昌府程绳武追之。绳武驰骑烈日中,踵其后三日,不敢动。复檄总兵王正起发兵追之,及泰安,围而守之,送至济南。当是时,朝旨尚未到,而安德海大言我奉皇太后命织龙衣赴广东,汝等自速戾耳,官吏聋焉。丁公念朝旨未可知,欲先杀之,虽获重谴无憾,然当时泰安知县何毓福长跪力谏,请少待之。会朝旨未至,乃以八月丙午夜弃安德海于市中,支党死者二十余人……方丁公奏上朝廷也,皇太后问恭亲王及军机大臣法当如何?皆叩头言祖制太监不得出都门,擅出者死无赦,请令就地诛之。醇亲王亦以为是。命既下,天下交口称颂。
安德海伏法之后,裸尸暴市于济南府三日,以释天下的猜疑。然而所暴者并非安的真身,而为安的随行小太监!相传因暴尸一举,慈禧后深德丁宝桢不已。
杀安太监的固然是丁宝桢或同治帝及孝贞后(即东太后),然实际上执行此刑罚的,却是顺治所立内十三衙门铁牌。《清宫词》有诗咏其事云:
铁牌深铸未曾刊,矫诏俄闻遣内官。
祖训辉煌齐典宝,圣明中外仰慈安。
注云:“国初鉴于前明祸,世祖时特铸铁牌谕十三衙门,立于神武门内,于以防微杜渐者,垂训綦严。同治己巳,有蓝翎太监安德海者,伪称奉命至苏州采办珍珠,自天津乘船南下,行至山东,骄纵不法,道路震骇。巡抚丁宝桢派员拿获至省,具奏请旨。孝贞皇后平日用人行政,悉委之孝钦皇后,不轻发言,独于此案,力持大体,谓宜遵守祖训,就地正法,不可轻纵,一时中外交相称颂。德海既伏诛,宝桢令陈尸三日,其随从太监苏拉镖手,均斩绞发黑龙江如律。”
一八七○年,有个英国官员史汀德在北京实地采访,把阉割方法记得很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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