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
nbsp;
之所以用“冒死”二字,是因为古代寡妇改嫁属于非主流,特别宋代以后,进入明清两代,寡妇改嫁是需要性命相搏的,一旦改嫁不成功,将面临浸猪笼溺死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命运。如明景泰年间,河北有寡妇“不安于室”,试图再嫁,其家族以此为耻,族长率领族人“合群以殴杀之”,真是极端的残忍。寡妇也有改嫁成功的例子,比如,清朝乾隆年间,山西寡妇杨陈氏花钱买通了族长的老婆,在枕边风的作用下,族长大人终于大发善心,同意了杨陈氏再嫁本村鳏夫李某。
寡妇再嫁,在风气开放的唐朝,不算什么难事,但在明清理学盛行的年代,确实比登天还难。所谓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,聪明的寡妇还是有的,她们努力寻找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,在家族里上下活动,赢得同情和支持,最终实现了合法改嫁的目的。据《无锡县志》记载,有寡妇齐王氏公然违背《礼记》中“寡妇不夜哭”的教条,经常在夜间大哭大闹,搞得四邻不安。夫家无奈,只好问她到底想怎么样。原来齐王氏早与家奴陈二有私情,随即提出条件,只要允许她与陈二结为夫妻,就拉倒,否则,继续闹腾。于是,一桩合法婚姻就这样产生了。
第五招,通奸偷人,找野汉子聊解饥渴。
寡妇偷汉子,在古代为人所不耻,有些像今天的花边新闻一样,经常被好事者记载于文字。《清稗类钞》里有这样一件事:秀才赵蓉江受聘到东城寡妇陆氏家教书。一天晚上,赵蓉江正在读书,陆氏敲门说:“先生一个人睡很孤独,今晚风月很好,就让我为你陪睡吧”。先不论陆氏的行为是否道德,但她表现出一名正常女性对性的渴求,这正是当时多数寡妇强烈性需求的有力见证。
像《水浒传》里的潘金莲和潘巧云等人,有老公还去偷汉子,与寡妇偷汉子有着本质区别。赵炎认为,前者应该归为淫荡,受到谴责;后者实出于无奈,应该得到宽容。
第二招,以毒攻毒,即通过自残身体获得疼痛感,来抵充欲望的空虚,实现形式上的宣泄。
在明清野史里,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,某某寡妇为表明守节的决心,往往截发、断指,被时人称道。比如,《广州府志》曾记载过一件发生在明嘉靖年间的事情,寡妇李俞氏“安于室”多年(注意是多年),家族人等常怀疑她与邻村某男有染。在一次家庭会议上,李俞氏终于愤怒了,她伸出手给大家看,众人皆瞠目结舌,原来十个指头都成了断指。
实际上,这些文字记载显然是出于宣传贞洁观的需要,并未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寡妇的痛苦。这位李俞氏连断十指,绝非一日所为,利用痛感来宣泄欲望,也不是她的发明。早在春秋时期,魏国有寡妇名裘玉者,就曾用刀子削其大腿,“并生啖之”,以发泄来自灵魂深处的寂寞感。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在情感失败之后,也喜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,大概也是如此。
第三招,器具自慰,即利用器械深入性器,实现满足感。
从现在出土的女用自慰器具来看,女性的自慰史是很长的,而且大多属于寡妇的专利,有夫之妇应该不需要。
寡妇自慰的器具种类繁多,用材也让人大开眼界,有青铜、白玉,甚至还有用石头的,可谓五花八门。在这方面,寡妇们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,自己动手,搞发明创造。比如,有一种木制的类似阳具的自慰器具,做工精巧,形式逼真,可以放入平常睡觉的枕头中,便于方便取用,想来也是十分有趣。
当然,自制器具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,但寡妇们总会想到办法,比如,有些最原始的自慰工具
·上一篇文章:盗墓贼的恋尸癖:汉高祖妻子吕后尸体遭侮辱
·下一篇文章:唐代彪悍女子潜伏黑老大家中手仞仇人
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:
http://www.xiaoshuodu.cn/news/chuanqi/115614311459IBHCAC7AHGDDK41627.htm
【相关内容】
佚名 |
佚名 |
佚名 |
佚名 |
佚名 |
佚名 |
佚名 |
吴钩 |
佚名 |
佚名 |